5月4日格力電器的股價突然跌停,造成了356億市值的蒸發,66萬股東都懵了,渾然不知發生了什么,都在找原因發生了什么。這一情況太罕見了,因為即便是在2021年到2022年下跌超過50%的調整階段都沒有發生過跌停,鑒于格力電器和董明珠的知名度,這一舉動在A股引起了股民廣泛關注,格力電器一時成為A股最熱門的股票。
媒體上關于格力電器跌停的原因也紛紛爆出,現在看來這些猜測都是空穴來風,是媒體生搬硬接的,從這我們也可以看出當前媒體的水準,眾多媒體最開始推出的原因是一季度業績不及預期以及分紅不及預期,在五一期間,格力電器發布了一季度財報以及2022年利潤分配方案。
格力電器一季度實現營收357億,同比增長0.44%,媒體認為這個業績太差了,筆者也認為這個業績不太理想,但是還不至于讓股價跌停,畢竟美的的增速也只有6%。格力2022年的利潤分配方案是10派10元,總計分紅56.14億,股利支付率為22.7%,有媒體認為這個分紅力度遠遠小于往年,所以導致股東用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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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兩個原因明顯不能說服投資人,即便不及預期也不至于引發跌停,然后各路媒體都在尋找新的跌停源頭,很快就找到了,原來是“董明珠的持股被凍結了”,如果這個原因是真的,那么到真有可能導致格力電器的股價跌停,董明珠是格力電器的董事長,幾乎就是格力電器的代名詞,而且是第八大股東以及最大的自然人股東,如果她的持股被凍結了,那么董明珠一定是遭遇了重大的債務糾紛,這很可能會引發格力電器經營的不穩定。
董明珠的持股被凍結有事實依據嗎?有!而且就在一季度財報中,董明珠直接持有格力電器4449萬股,持股比例為0.79%,其中1150萬股處于凍結狀態,市值超過4億元,這個時候很多人就猜測董明珠到底因為什么欠下了巨額債務。很自然就想到了銀隆身上,原本是打算讓格力收購銀隆的,但是遭遇了小股東反對,這次股東大會董明珠還對股東大發脾氣:我不分紅你們能怎樣?
但是這個原因卻是假的!今日晚上格力電器發布了一則公告,一則信息更正的公告,因為信息錄入錯誤,誤將董明珠女士的股份狀態填寫為“凍結”,更正后為“質押”。
這就讓人啼笑皆非了,股東原本以為董明珠遇到大事了,最后發現原來是財報寫錯了,原來是虛驚一場,但是格力電器股價跌停,市值蒸發三四百億,66萬股東人均損失5.4萬,到頭來是因為財報寫錯,這個責任該誰承擔?負責上市公司信息編制的是董秘,格力電器的董秘叫做鄧曉博,2020年12月開始擔任格力電器的董秘,2022年3月進入董事會擔任董事。鄧曉博在2015年到2020年期間擔任陜西煤業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鄧曉博連董事長都做過,這次做格力的董秘自然是沒問題的,但是卻鬧出了這么大一個烏龍,導致356億市值的蒸發,可謂是“侮辱性不強,傷害險極大”,這次受到損失的是所有股東,包括高瓴資本以及董明珠自己,高瓴資本持股16%,市值高達350億,這次損失36億,董明珠持有的市值為17.3億,這次損失近1.8億。
66萬股東人均損失5.4萬,皆是因為寫錯兩個字,何止是一字千金啊,這是一字百億啊,可謂是史上最貴的字了。鄧曉博董秘這次是攤上大事了,董明珠會如何處理?是罰酒三杯一帶而過,還是拿出熒幕前的果斷霸氣,來一個揮淚斬馬謖?
無論如何,這都應該給66萬股東一個交代,雖然是低級錯誤,但是這次造成的損失實在是太大了,這不由得讓筆者想起近日哈爾濱被砸的承重墻,200多戶居民遭受無妄之災,賴以生存的家園一夜之間變成危房,初步估算損失近2億,這樣重大的損失又該如何賠償?又如何能夠賠得起呢?
信息披露是注冊制的基石,但是這種公告寫錯字的低級錯誤卻屢屢發生,被發現了就更改一些,沒有被發現那么就一直錯下去,對于監管機構來說,連對上市公司罰酒三杯的處罰都沒有,這也往往導致上市公司失去了在發布前就反復校稿的動力,反正錯了也沒事,沒成想,這次格力電器這次卻錯在了這么關鍵的信息上。
而且事情過去了一天一夜都沒有找到源頭,4月28日晚上發布的一季度財報,五一勞動節休息了5天, 無人問津,而5月4日開盤股價即大跌,這就說明有大資金已經發現了這個問題,但是從上午9點到下午3點,格力電器都沒有人發現問題,5月4日晚上也沒有發現問題,直到5月5日才發現問題,然后在收盤后發布更正信息。
格力電器應該給66萬股東一個交代,造成如此巨大的損失,輕松的懲罰是說不過去的,對監管機構來說,這也應該是一個契機,上市公司公告信息寫錯已經是一個頑疾,早晚都得整治,現在全面注冊制都已經實施了,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就更加重要,要不然以后誰還敢相信上市公司的公告啊,好消息有可能是誤寫,你著急買入,最后股價下跌,產生損失;也有可能是壞消息是誤寫,比如格力這次,你著急賣出,沒想到是誤寫,最后股價恢復,你也是損失。
全面注冊制實施后,監管機構的審核就是形式審核,價值判斷是投資者自己負責的,而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就是投資者做出所有判斷的最根本信息來源,如果信息的真假都無法保障,注冊制豈非成為兒戲?董事會盡到勤勉義務了嗎?
各位讀者,你們認為格力電器這次信息披露誤寫造成的損失該由誰來負責?又應該受到怎樣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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