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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雖無骨,亦能傷人;文不能言,字字誅心。
如今的互聯網時代,部分不負責任的網民,借助網絡的便利,對社會熱點事件當事人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暴力言論,這種言論甚至會延伸至線下,對當事人現實生活產生不良影響。盡快出臺反網絡暴力相關法律法規的呼聲日益高漲。
針對網絡暴力,現有《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一系列法律,以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適用。近期,最高檢、最高法和網信部門分別就網絡暴力治理專項法規制定展開研究工作,兩高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加強網絡暴力末端治理, 網信部門起草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則重點關注網絡暴力源頭及過程治理。
事實上,平臺作為互聯網服務提供方,需被賦予履行治理責任的資格,讓平臺對網絡暴力相關方的處置有據可依。同時,平臺要處理好流量與治理間的矛盾,不能過度追求熱點事件發酵所帶來的流量,而放棄有序網絡環境的建設。此外,平臺還應發揮自身技術優勢,構建起網絡暴力“源頭預防”和“過程治理”的機制。
作為網絡的參與者,互動時切忌情緒先行、理性后置,在某種偏激的立場下,宣泄情緒、攻擊他人,成為網絡暴力的“助推者”。現實中,諸多網絡暴力的參與者,在生活中可能是好員工、好學生,在法律法規健全的環境中,他們并非動輒向他人施暴的奸惡之徒;在網絡世界,他們自認為擺脫了現實的約束,于網絡的隱秘處肆意惡語傷人。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同時,要充分發揮法律的警示作用,讓更多人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此外,政府要進一步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對于社會關注熱點,應及時積極發布權威信息,準確回應輿論焦點,避免因正向信息缺失造成網民負面情緒傳播。構建網民情緒感知和紓解體系,以“疏”代“堵”,避免恐慌、猜測、質疑等負面情緒持續發酵。
當前,加強網絡治理愈發得到重視,打擊網絡暴力,避免悲劇,已成為全社會共識。要根治網絡暴力“毒瘤”,需要監管、平臺、網民等互聯網參與者相向而行,加強網絡環境共治、共享,讓網絡暴力失去生存的空間。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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