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4月28日,記者從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獲悉,為嚴格落實國家“雙減”政策,根據《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和《鄭州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要求,經各開發區和區縣(市)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截至2023年4月27日,第一批373家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已取得文化藝術線下培訓辦學資質,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據悉,2021年11月30日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接收的1532家證、照齊全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未遞交申請材料的,不得從事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活動,原辦學許可證已逾期作廢,原發證機關將收回,按程序予以注銷。其他未經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核準入,從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的機構,請盡快到屬地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辦理審核準入手續。截至2023年6月底,仍未經審核批準擅自違法違規從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的,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同時,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選擇證、照齊全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與機構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明確培訓項目、培訓要求、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爭議處理等內容;切勿聽信銷售人員口頭承諾,提防合同出現“概不退費”等霸王條款。另外,不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單次繳費不得超過5000元;主動索取正規收費發票,防止出現“卷錢跑路”等情況,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附件: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公布鄭州市第一批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1).docx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