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日,壽縣法院成功執行完畢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2021年11月22日發生在237國道上的一起電動車交通事故,導致代某十級傷殘,也讓兩個古稀之年的鄰村老人對簿公堂。2023年3月,法院判決被告周某賠償代某經濟損失67065元,但周某未及時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數次督促被執行人周某履行判決義務,同時對其財產情況進行數次線上查控和線下實地調查。經線上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僅有數千元銀行存款,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而雙方當事人就一次性賠償金額或分期履行的金額、期限分歧較大。在線下走訪周某戶籍地村委會、附近木材廠以及周某家中時,承辦人得知周某偶爾在附近木材廠打零工補貼生活。執行法官多次與周某、代某,以及雙方的子女溝通,在周某還款5000元后,雙方仍未能就賠償金額及履行方式達成一致意見。
之后,在“江淮風暴”惠民暖企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法官對周某采取了拘傳措施,周某女兒聞訊趕到法院執行局,主動愿意替父親分擔賠償款,積極聯系其他兄弟姐妹籌措案款。執行法官再次與申請人代某溝通,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案款到賬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進行案款發放,同時解凍周某銀行賬戶,本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壽縣法院始終秉持司法為民的理念,加大對涉民生等重點案件攻堅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努力把更多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