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的通告
(資料圖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有關文件精神,有效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保障和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通告如下:
一、接種對象
新冠疫苗接種人群為3周歲以上,3-17歲人群暫不安排加強免疫。包括: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1.3-17歲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群;
2.18歲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的人群;
3.18歲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的特殊人群(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群。
二、接種條件
1.感染新冠病毒康復后,需間隔3個月以上再接種新冠疫苗。
2.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時間:與基礎免疫(第二針)間隔3個月及以上。
3.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時間:與第一劑次加強免疫仍間隔6個月及以上。
4.請廣大居民前往門診接種時攜帶好身份證。
三、接種安排
縣城設置一個接種點,各鄉鎮均設有接種點,請廣大居民就近選擇接種點,具體見附件。
進賢縣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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